解析:
在交通执法过程中,对于电动自行车的处理不得随意移除其电池,此举同样属于违法行为。
以下为详细操作步骤:
1.首先,务必前往当地交警中队缴纳相关罚款,并向该部门索取放行通知单;
2.携带上述放行通知单、购买车辆时所开具的发票、违法行为的相关凭证、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车辆的出厂合格证书等资料,前往指定的停车场寻找您的爱车;
3.当您成功找到了自己的车辆之后,停车场工作人员会对电机上的钢印号码进行核实,确保其与车辆出厂合格证书上的信息相吻合,方可允许您将车辆开走;
4.在车辆被允许离开之前,您需要支付200元的拖车费用和每日10元的停车费用,同时还需缴纳停车场的相关管理费用,待所有费用全部结清后,您才能够驾驶车辆离开停车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