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年满十四岁者在参与贩卖毒品活动时,需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且并不要求其贩卖毒品目的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
此外,只要存在有偿交易行为,即视为构成贩卖毒品罪。
对于该类犯罪的成立与否,主要依据毒品是否已经转移至买家手中进行判断。
在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中,贩卖毒品罪的实行行为仅限于出售毒品这一环节,而购买毒品则被视为预备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