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办理立案手续时,申请人需提前备齐以下各项所需材料,然后前往相应立案服务窗口进行处理。
首先,需要完成填写的步骤包括:
填写《当事人提交材料清单》;
编列《证据目录》;
签署《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等。
其次,在完成上述填写步骤之后,申请人可以根据立案大厅取号机上提供的分类指引,选择相应类别进行排队等候,待轮至相应号码被工作人员召唤时,便可前去指定窗口递交申请资料。
最后,经过审理部门严格审核,若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满足立案受理的基本条件,将会依法向其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
收到该通知书后,申请人即可按照规定预先缴纳案件受理费用。
请注意,申请人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缴费事宜,并及时将缴费凭证送回当时接收材料的立案服务窗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