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涉案人员被指控犯下盗窃行为,然而却缺乏直接的证据来证明其违法事实,在此情况下,即便其他各类间接证据能够构建起一个完整且闭合的证据链条,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仍然是可以判定该嫌疑人构成犯罪的。
不过,如果在缺乏直接证据的前提下,其他间接证据之间无法相互印证,无法构建出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那么根据现行法律法规,通常情况下是无法判定该嫌疑人有罪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五十一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