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涉嫌违反治安管理的当事人,若决定予以行政拘留处罚,应立即将其送至拘留所执行。
然而,如果被拘留人员对此类处罚表示不满并想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申诉或寻求司法救济,则可依法向相应的行政机关提交申请,要求启动行政复议程序,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面对抗拒执行的情况时,公安机关有权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包括使用约束性警械等手段以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四条
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对抗拒执行的,可以使用约束性警械。
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在异地被抓获或者具有其他有必要在异地拘留所执行情形的,经异地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在异地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