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陕西省针对盗窃罪的量刑标准金额界定如下所示:
1、若个人实施盗窃行为,其造成的公私财物损失价值达到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的,将构成犯罪性质,并需接受法律的制裁,即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要承担罚金的责任;
2、若个人实施盗窃行为,其造成的公私财物损失价值达到了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的,则属于数额巨大的范畴,将面临着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并且还需要承担罚金的责任;
3、若个人实施盗窃行为,其造成的公私财物损失价值达到了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则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范畴,将面临着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并且还需要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的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