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该行为构成刑事犯罪中的侵犯财产罪。
根据法律规定,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达到较大标准的,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体来说,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取威胁、要挟、恐吓等手段,逼迫受害者交付财物的行为。
所谓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受害者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将会在未来某个时刻遭受恶果。
威胁的内容可以多种多样,包括对受害者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进行威胁,只要能够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无需现实中已经让受害者感到恐惧。
此外,威胁的内容无论是由行为人亲自实现,还是由他人代为实施,都不影响其性质;
同样地,威胁内容的实现也不必以违法为前提。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一个复杂的客体,既包括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又涉及到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