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个人债务并不会对子女产生任何负面影响,因为子女本身并无法律义务来承担其父母所背负的债务。
在离婚过程中,若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则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共同财产无法完全清偿这些债务,或者财产已经被各自分割,那么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来确定如何进行债务清偿;
如协商无果,则可提交至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