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倒车碰撞停靠于路边之车辆的事故责任认定问题,主要涉及以下三种情况:
1)若路边设有正规的停车泊位,那么,停车于此的车辆即属合法停放。
在此情况下,倒车所引发的撞击事故则应由倒车车辆负全责;
2)若路边并未划定停车区域,但确为临时停靠点,并且在该车尾部设置了明确的警示标识,那么,倒车所导致的碰撞事故也应由倒车车辆负责;
3)若路边并无停车区域,而该车辆却违规停放在此,同时又未能设置任何警示标识,那么,违规停车的车辆将承担20%的事故责任,而倒车车辆则需承担剩余的80%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