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司法实践中,关于案件移送的规范性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当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若察觉此案并不属自己管辖范畴,理应将其移交给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予以审理。
而被移送的人民法院对于接收的案件亦应当妥善处理并给予相应的审理。
然而,如果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判断该案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并不属于自身的管辖范围之内,则应当严格按照程序报请上级人民法院进行指定管辖,而不能自行随意再行进行案件移送。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