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若发现有一方对原本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实施了隐匿行为,此时可依据相关法律规范,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诉状,主张重新对这部分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配。
而倘若隐藏的财产实际上为对方的个人私产,则另一方并无权利对此提出分割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