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袭警罪的构成条件必须同时符合该罪的主观、主体、客观以及客体等四个要素。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袭警罪在主观方面必须表现为故意,因此,倘若涉及袭警行为的公民能够证明自身是因过失而施行袭警行为,则应当认定该罪名不成立。
在此情况下,法院通常会判定刑事罪名不成立,从而避免对涉案公民进行判刑。
首先,我们来探讨一下袭警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人民警察正常的执法管理活动,而侵害的对象则是依法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
其次,袭警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并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人民警察的范畴涵盖了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在客观方面,袭警罪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种是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式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
第二种是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在执行相关职务和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手段阻碍人民警察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接下来,我们来看袭警罪的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嫌疑人。
最后,袭警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是依法执行职务的工作人员,却仍然故意实施暴力或者威胁行为,使得他们无法或者严重影响到其执行职务。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