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占罪系以非法占据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却又拒绝归还,或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遗失之物或隐藏之物,且数额亦达相当程度,却仍不予交还的违法犯罪行为。
侵占罪主要是指通过非法手段将原本属于他人的占有之物转化成为自己所有的财产,或者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从他人手中夺取并占据财产,进而使原有人失去对其财产的控制权。
因此,侵占罪的构成并非是通过非法手段破坏他人对财产的占有,而恰恰相反,它是在合法占有或者无主物等无人占有的情况下,通过非法手段将这些物品转化为自己完全拥有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