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处理父母房产的遗产分配问题时,首要考虑的因素通常是先审查当事人是否留有书面遗嘱。
若确有遗嘱存在,应严格依照遗嘱内容处置相关事宜。
反之,若未见任何遗嘱记录,则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继承序列原则进行遗产分配。
具体而言,继承人可分为两大类:
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而第二顺位继承人则涵盖了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等亲属关系。
最终,根据法律规定,确定每位继承人所享有的财产份额。
当继承程序启动之后,首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而第二顺位继承人则无权参与继承;
如若第一顺位继承人中无人能够继承遗产,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依法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