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揭露并要求索赔的打假人士来说,其行为是否构成敲诈行为需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判断:
1.若打假者依法依规地提出索赔请求,则并不构成敲诈行为。
2.当打假者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商家索求赔偿时,只要未采用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通常情况下便不会被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3.然而,若打假者在索取赔偿过程中运用了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那么他们将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敲诈勒索公私财产,且数额达到较大标准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处罚;
若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
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
惩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
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