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补偿金与赔偿金,在法学理论中,其核心差异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两者的性质存在显著区别。
补偿金的主要功能在于对受损害方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从而修缮其由于某种特殊行为而引发的经济损失。
然而,赔偿金则更具惩罚性色彩,往往源于一方当事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合同条款,给另一方带来了实质性的经济损失。
因此,赔偿金的设立目的不仅在于对违约方施加惩戒,同时也为了填补受害方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