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案件涉及非财产性争议,费用范围为人民币800元至10,000元不等;如案件涉及较复杂的财产性争议,每件需要支付基础服务费用在1000元至2000元之间。若争议财产标的金额超过10,000元,则需根据以下比例进行分段累计计算。具体计费比率如下:1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5%至6%的费用;1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4%至5%的费用;1,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3%至4%的费用;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2%至3%的费用;100,000,001元至500,000,000元部分,收取1%至2%的费用;而对于超过500,000,000元的部分,则收取0.5%至1%的费用。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案件不涉及财产性争议,每件所需费用为人民币1500元至12,000元不等;如案件涉及财产性争议,则需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且最低收费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元。
(三)在审判阶段,如案件不涉及财产性争议,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每件所需费用为人民币2500元至20,000元不等;担任自诉人或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每件所需费用为人民币2000元至15,000元不等;如案件涉及财产性争议,则需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