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相关事件中,盗窃行为的嫌犯已被成功逮捕归案,但被告却拒不承认自己曾行窃其所涉赃物。
然而,即便如此,若存在其他确凿有力的证据,仍然能够对其进行定罪与量刑。
在所有案件的裁决过程中,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证据的重要性,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而非轻易地相信口供。
仅凭被告人的供述,而无其他任何证据支持的情况下,是无法判定被告人有罪并予以相应刑罚的;
反之,倘若没有被告人的供述,但证据确实且充分,同样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并给予相应的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