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若某人涉嫌犯有强奸罪而遭致拘留,且拘留期限届满转向逮捕推进,那么,公安部门必须将这一情形通知他/她本人及家属。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正式执行逮捕犯罪嫌疑人之后,除非存在无法通知的客观情况外,都应在逮捕行动结束后的24个小时内,精心制作并发出逮捕通知书,以确保被逮捕者的家属能够及时得知这一重要信息。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