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并不会如此。
在此种特定情势出现时,必须在嫌疑人实施了新的犯罪行动或存在涉嫌欺诈的新证据得到证实后才有可能对其进行传讯以作进一步的调查询问。
“取保候审”亦称为“保释”,“保释”全称“保释释放”及“取保释放”,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了使被羁押在司法机关的被告能够获得短暂自由而向相应机构提交保证金作为担保的一项法定程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