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两个债权人的书面借贷协议(即借条),主要包含如下要素:
首先,应该准确明确地注明两位贷款者与借款人的合法全名;
其次,应当精确无误地写出借款总金额,同时要求大写和小写两种形式都必须精确到分;
再者,对于借款期限也应详细明确地描述,这其中包含有起始日期以及截止日期,并精确画定对应的付款周期;
第四,应当清晰简洁地明确还款日期;
第五,对于借款利息的计算方法,需要明确标画出采用何种累进利率或固定利率,并且需精确列出最终需支付的利息总金额;
第六,对于本息偿还的具体日期和方式,亦应在此环节中详细说明;
第七,作为正式协议,借款方必须本人签署,包括亲笔签名、按指模或是亲自书写的字样;
最后是如有需要,需由担保人签字确认,并且注明担保期限和保障范围。
在书写借条的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注意协议格式规范,如果在落款日期方面出现疏漏,但只要借条内容表述清晰、明确,实际上也能够确保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因此,缺少落款日期并不影响借条的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