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信用卡诈骗罪的法律裁定标准如下所示:
实施了以下行为者,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其一,非法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交易活动;
其二,利用虚假的身份证明文件来获取信用卡并用于诈骗活动;
其三,擅自使用已经过期失效或注销的信用卡进行资金流转;
其四,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盗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消费或转账等操作;
其五,恶意透支信用卡,即在没有正当理由的前提下,长期拖欠银行欠款不还。
只要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况,都将被视为涉嫌触犯信用卡诈骗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的最短追诉期限为十年,而最长的追诉期限则为十五年。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