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法定刑规定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范围内的犯罪行为,其量刑起点及基准刑皆由具体涉案情况决定。
倘若涉及到一起针对妇女进行的强奸罪行,且未导致受害者身体受伤或死亡,那么量刑起点应定为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之间;
然而,如果同样是一起针对妇女的强奸案件,但受害者属于未成年少女,则量刑起点将相应提升至四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区间。
在此基础上,司法机关需依据强奸或奸淫幼女的人数、是否对受害者造成人身伤害以及其他可能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进一步增加刑罚量,从而最终确定基准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