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为了实现整体利益的最优化,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如果对方存在婚姻过失行为,例如重婚行为、家庭暴力行为、虐待家庭成员或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只要能提供有力的证据表明其确实存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形,那么便有资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同时,在财产分割时,法官通常会倾向于给予无过错一方更多的重视和照顾;
其次,如果能够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为整个家庭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且付出了大量心血和成本,那么这将有助于争取在财产分配过程中的优势地位;
最后,倘若您身为女性或者是负责抚养孩子的那一方,您甚至有权利提起诉讼要求在财产分配环节中获得更多的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