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法规制度,涉及到危险驾驶这一犯罪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皆由公安机关全面主导执行,且在案件完成侦破之后,将其送交至该犯罪嫌疑人户籍所属地区或县内的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至于此罪所面临的最高刑期,仅限于拘役,拘役的具体期限则为一个月以上但不超过六个月。
因此,当危险驾驶行为导致了人员伤亡或其他严重财产损失时,便应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
而对于妨碍交通执法人员纠正违法行为或危险驾驶行为的情况,则有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
关于危险驾驶罪的一般量刑标准,通常会判处被告人拘役,同时处以罚金。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但不超过六个月,若被告人同时犯有数项罪行,则累计的刑期不得超过一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