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受贿罪的相关法律条款中明确规定了其立案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受贿的金额必须在人民币三万元或以上;
其次,对于贪污的金额在人民币一万元至三万元之间,但涉及到特定款项如救灾物资、防汛物资、优待抚恤金、扶贫基金以及移民补助金等特殊用途物品的情况下,同样需要进行立案处理;
再者,对于贪污金额在人民币一万元至三万元之间且曾经因为故意犯罪而受到过刑事追究的人员,也应当按照受贿罪进行立案调查;
最后,如果存在其他符合受贿罪立案标准的情形,也应依法予以立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