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触犯了危险驾驶罪行准则的人们可能会成功地逃脱出法律制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如若涉案行为情节轻微且危害程度较低,依法判定其非犯罪性质;
若犯罪行为已经超过追溯时效期限;
再或是享有国家特赦令免去刑罚等法定期限内的法定情形,均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已经进行追究的此类案件,应依法撤销案件处理,或不予起诉,或终止审理程序,或宣布被告人无罪。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