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户籍管理机构所能查阅获取的个人资料类型繁多,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类:
1.个人身份信息,如人名,性别,生辰年月日,居民身份证号码及其所属的出生地或祖居地,以及当前的居住地址和家中亲人的相关讯息等等;
2.当特定个体被牵涉触犯法律法规,并涉及到具体案件时,户口机构有权查询关于该人的驾驶执照,住客登记档案等与其处理相应案件有关联性的信息材料。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