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那些身任公司、企业或其他实体单位之职者,因职务便利而将所在单位财物违法据为己有的行为,如果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标准,将会面临如下法律制裁:
1)涉案金额较小(即所谓“数额较大”)的情况下,当事人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相应罚金;
2)涉案金额较大(即所谓“数额巨大”)的情况下,当事人将被判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罚金的义务;
3)在极端情况下(即所谓“数额特别巨大”),当事人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罚金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