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盗窃罪能否改为职务侵占罪,须依据实际案例进行精确评估。
二者主要区别在于被认定为犯罪标的物的财物是否已脱离其占有主人及其由何方控制。
犯罪分子绝无法盗窃自己实际上正掌控的财物,对于自身已真正占有的物资,仅可判定为侵占罪而非盗窃罪。
侵占罪的本质特征是将本人所占有的财物非法转化为个人所有,所以,只需某类占有具备被处分的潜在可能性,即可归入侵占罪中的代理保管范畴,即占有。
从客观角度来看,占有是指实质性的支配权(与非法占有目的中的占有并非同一概念),这不仅涵盖了物理支配范围内的控制,还包括社会观念上能够推断出财物支配者身份的状态。
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员工,若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财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则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金;
若涉案金额巨大,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若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