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整合了摩托车驾驶证与汽车驾驶证之后,违规扣分之处将集中于这一合并之后的证件之上。
无论是针对摩托车领域的违章行为,或是涉及到汽车文明交通的问题,扣除的分数均从该累计的12分中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