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聚众斗殴的含义是指聚集众多人员参与打斗的违法犯罪行为,从客观层面来看,这种行为往往源于个体对对方侵犯自身某种合法权益的感知和判断。
而寻衅滋事罪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插手一些小事,以挑衅闹事、扰乱社会治安等方式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此类行为通常起步于某些人藐视社会法制、轻浮社会公德之心境,导致他们试图通过寻衅滋事来获取精神上的享受、满足虚荣心理或释放内心的不满与痛苦,从而达到“无事生非”的目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