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起交通事故的妥善处理,其关键在于辨识案件走向并确定结案时限。
因此,对于不同类型的交通事故,包括轻微事故、一般事故以及更为严重的重大和特大事故等情况,所需要的结案时间也会有所区别。
我们可以看出,轻微事故只需5个工作日内完成,而一般事故则是15个工作日,针对更为严重的情况,诸如重大、特大事故,就需要整整20个工作日才能做出准确判断。
然而,如果由于交通事故细节复杂而无法按照预定时间做出裁决的话,便需要向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等待审批,通过延长5天、15天或20天的方式来确保最终的结论公正且合理。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若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持有异议,则有权自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交重新认定申请;
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收到重审请求后30日内必须给出明确答复,即维持原判、修订或废止原来的判定结果。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