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教唆犯罪手段罪,乃是指借助语言、文字、肢体动作、图像或者其他媒介方式,蓄意向他人传授实施犯罪的详细经验及特殊技巧之行为。
1、本罪所触犯的客体为多元化的;
2、在本罪的客观方面,需呈现出实行传授犯罪手段的事实行径;
3、本罪的行为人属于一般范畴之内的大众;
4、而在本罪的主观层面,必须持故意心态,且仅仅能以直接故意形态存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条
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