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所谓交警强制措施,即针对在当事方的驾驶执照上是否存在以及如何处理由交警开具的强制措施违章单的问题。
即便当事方已经完成了处理,其记录中仍然会显示未作出裁决;
这就要求当事人务必准时前往相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与处罚措施相关的事宜。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