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某种情况下,行为主体可能会涉及到帮信罪的犯罪指控,然而经过详细的司法审查之后,未必就会作出正式的起诉决定。
这些可能的例外情形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点:
首先是情节实际非常微小且造成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弱,无法认定构成犯罪的案件;
其次是由于罪行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使得检察机关无法提起诉讼;
最后还有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因故去世或者丧失诉讼权利的情形等等。
当人民检察院经过全面而深入的审查后,最终做出不起诉的决定时,那么该行为主体将不会被判定为有罪并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