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实际上,情况并非如此简单明了。
在继承人继承房产之后再度进行买卖流程时,无疑将会涉及缴纳相关税费。
因为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继承方式获取的房产享有明确且严格的无税待遇。
然而,当房产权属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后,若继承人有意出售该房产,便不得不面临缴纳税费的问题。
这种情况被归类为买卖过户操作,与单纯的继承过户行为有所区别。
举例来说,在这类情况下,多项税费如契税,其收费比率可能会高达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的水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