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并无此事。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明文规定,如嫌疑人未能指定辩护律师,其将难以被判定为严重罪行,审判法庭依然会通过对案件本身以及所掌握的证据进行审慎评估,从而做出公正的裁决;
同时,若嫌疑人陷入经济困境,有权向司法部门提出法律援助的申请。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必须紧密依靠广大民众,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对于所有公民而言,在适用法律方面应保持绝对平等,在法律面前,绝不容许存在任何形式的特权现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