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诉讼实践方面,若有关部门依法裁定将涉案财产退还受害人或相关单位,那么该返还程序需在案件所在的司法机关相应的办案流程中进行,并交还给负责的相应机构。
例如,倘若案件处于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则应向公安机关申请退还;
若是在检察机关的侦查或审查起诉阶段,则须将其退还至检察院;
而当案件进入到法院审判环节后,便应将其退还至法院。
无论是由犯罪嫌疑人自行主动提出退还请求,还是通过与家人沟通寻求协助来完成退赃事宜,均为合法可行之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