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帮助信息网络活动中涉嫌犯罪的人士被依法批捕后,从逮捕至宣判刑罚所需的周期长度在通常情况下为7-8个月不等;
然而,若遭遇期限适当延长等特定情况,最长可达18个月零15天。
值得注意的是,如涉及重新计算或期限过度延长的情况,其最长期限将难以精确估算。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之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
对于案情复杂且期限届满仍未能结案的案件,经由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适度延长一个月的侦查羁押期限。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