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在刑事案件的侦查环节、审查起诉环节以及法院审理环节等三个重要阶段,均有机会申请并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亦或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但经判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有权批准其进行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