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身为国家公共事务人员,他们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将公款挪作他用,这些行为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将公款用于个人从事的非法活动;
(2)利用公款大量参加商业活动以获取利润;
(3)挪用公款的金额较大且时间超过了三个月仍未归还。
对于以上三种情况,均可视为挪用公款罪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