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规条款所规范,对于涉及“帮信罪”的司法案例中,犯罪所得金额达1200元且资金流动总额超过31万元的一般情况下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处罚金之刑法制裁;
反之若系初次触法者,则有望在上述基础上获得相应的减刑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帮信罪”并非单纯的数额犯罪,因此犯罪数额并不直接作为量刑的唯一标准。
若在构成“帮信罪”的同时还涉嫌其他犯罪行为,则应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进行定罪与量刑。
此外,如果涉案人员能主动积极地退还赃款,这无疑会对减轻刑罚甚至免于处罚产生积极影响。
最后,关于犯罪主体的身份问题以及主观意图,即明知自身行为属于协助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然而在某些特定案件中,即便犯罪嫌疑人已构成“帮信罪”,但仅扮演了从犯的角色,那么从犯理应受到从轻、减轻乃至免除处罚的待遇。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择一重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