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刑相关规定解答:
关于“吸毒后驾驶机动车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这一问题的解析与解答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到,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辆并不构成危险驾驶罪。
然而当吸毒者在车行驶过程中从事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时,例如造成他人伤亡等情况,则可能会被判定为交通肇事罪。
其次,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危险驾驶罪的定义是指在道路上因饮酒过量而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进行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的行为。
因此,只有在吸毒者在驾驶车辆时进行追逐竞驶,并且情节恶劣的情况下,才能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
而单纯的吸毒驾驶行为本身并不足以构成此罪名。
最后,我们需要强调的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样也属于危险驾驶罪的范畴。
因此,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们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切勿触犯法律红线。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