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凡是擅自盗取他人财产总额未达至一千元人民币即不视为刑事责任范畴之内,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此类行为完全不受任何惩罚,对于实施盗窃行为之人,可依照治安管理条例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以及行政拘留。
具体而言,在我国,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
(二)偷开机动车的;
(三)违反交通管理秩序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四)故意损坏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五)故意损毁邮筒等公用设施的。
其中,所谓“情节较重”指的是在同等情况下,其行为对社会公共安全产生了更为严重的妨害效果或产生了更加恶劣的犯罪情节。
此外,若盗窃公私财物价值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且存在诸如以破坏性手段盗窃导致财产损失、盗窃残疾人士、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恶劣情节等情况,亦可依法定罪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所谓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应当理解为达到规定数额的80%以上。
尽管已经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是如果存在未成年人作案、全部退赃退赔、主动投案、被胁迫作案等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则可以考虑不作为犯罪处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