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形成合同诈骗罪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构成要素:
首先,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乃是一种混合性的客体,具体来说包括了国家对于经济合同的严格管理秩序以及公民和法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权。
其次,本罪的犯罪对象为公私财产,且这种财产应属于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再次,本罪的客观方面主要表现在签订、履行合同的全过程中,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从而获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且数额达到较大标准。
最后,本罪的主体既可以由自然人也可以由单位来承担责任。
对于自然人而言,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即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而对于单位而言,则没有任何限制条件。
此外,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的直接故意,同时还需具备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明确意图。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