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诉讼程序将会推迟进行。
任何形式的犯罪行为都必定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特别是对于醉酒驾车这种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行为来说,尽管在当前疫情形势下案件可能会暂停审理,但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根据中国现行相关司法法规的明确规定,酒精含量高于或等于每百毫升80毫克时,即视为醉酒状态,这时若仍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即属醉驾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