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诈骗罪与侵占罪的本质区别在于:
1、财产交付的初始原因有所差异,这构成了它们之间至关重要的性质区分。
诈骗罪得以成立的前提是受害者在行为人所施加的虚假陈述及不实信息影响之下,自愿地将自己的财产交由行为人掌控;
换言之,行为人通过对他人财产的实际控制以及欺诈手段的实施,最终导致了财产的转移;
然而,侵占罪则是受害者基于委托、信赖等因素的考虑,自愿将自身的财产交予行为人,而非受到行为人的欺骗诱导。
2、两种犯罪所涉及的具体危害行为存在显著差别。
诈骗罪的危害行为主要表现为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法,诱使受害者上当受骗从而获取其财产;
而侵占罪则是指行为人在未经合法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占据并拒绝归还他人财产。
3、财产交付与犯罪行为产生的时间顺序也存在明显差异。
在诈骗罪中,受害者往往是在犯罪行为已经发生之后,才将自己的财产交由行为人处置;
而在侵占罪中,财产交付与犯罪行为的发生通常是同步进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