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法律,对于那些因涉嫌犯罪而被认定为有罪的个人或组织,应立即查封、扣押并没收所获得的非法财产和由此所产生的收益,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留,同时还需根据涉案金额的大小,处以洗钱数额5%至20%之间的罚款;
若情节严重者,则应没收所有的非法财产及收益,并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按照涉案金额的大小,处以洗钱数额5%至20%之间的罚款。
此外,如果是单位犯罪,将实行双重惩罚制度,既要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又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留。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