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寻衅滋事"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其关键在于评估其行为是否已达到"情节恶劣或严重的地步以及对社会秩序或公共安全带来严重破坏的程度。
具体的评判因素包括行为人的主观恶意程度、意图、目的,以及该行为发生的频次、手段、方式、时间和地点,还有情节轻重、惯常表现,危害结果及社会影响程度等等。
其中较为重要的情况包括:
(1)导致1名以上的受害者受到轻伤或者2名以上的受害者受到轻微伤害的;
(2)强行索取或者任意毁坏、占有价值超过1000元人民币的公私财产,或者任意占用、毁坏价值超过2000元人民币的公私财产的;
(3)引发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4)多次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或者多次强行索取财物的;
(5)携带武器进行寻衅滋事的;
(6)寻衅滋事的对象为精神病患者、残疾人士、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且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的;
(7)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此类行为,应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值得注意的是,在对寻衅滋事行为进行处罚时,需区分其属于一般的违法行为还是犯罪行为。
对于前者,可给予5日至10日的拘留,并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
若情节较重,则可给予10日至15日的拘留,并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而对于后者,则应给予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